云南50户农民2千万资产被270万强制抵债 十年借贷纠纷陷执行争议
“这不是还债,是抢走我们几代人的饭碗!” 师宗县捏龙村村民老张攥着泛黄的股权证,身后是已被法院裁定抵债的厂房。一纸借贷担保协议,最终演变成52户农民集体资产的“归零式”处置。
01 祸起“无偿代偿”承诺
2011年,青顶公司实控人李丽琼因需抵押物获取宜良信用社1200万元贷款,向刘官桥求借其名下房产证。此时该房产正抵押于师宗农信社,背负400万元贷款本息(含70余万利息)。据双方签署的《承诺书》载明:
“李丽琼承诺无偿代偿农信社全部债务,以此换取房产证使用权。”
(师宗农信社凤城分社2013年出具的证明函佐证此约定)
成功借贷后,李丽琼不仅赎回被高利贷控制的3000万元自有资产,更以该证件在曲靖、昆明等地累计融资超4000万元。而刘官桥名下的房产证,被持续占用近三年,致使其经营的云南锦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停产。
02 连环诉讼中的“证据疑云”
2014年起,双方因资金结算爆发冲突。核心争议聚焦于:
《借款书》真实性存疑:
青顶公司提交的2013年《借款书》称刘官桥借款540万元,但云南警官学院司法鉴定显示:原件中“利息按季度支付”被篡改为“按月支付”,并凭空添加“青顶公司不担责”条款(云警院司法鉴定中心[2018]文鉴字第WS074号)。法院审理期间,青顶公司始终未能出示原件。
离奇债权转让:
2015年4月,张宇超向青顶公司支付608万元购买“603.4万元债权”。银行流水显示该款项24小时内转出,且关键证据链条断裂:无任何凭证证明青顶公司曾向刘官桥支付款项,更无证据证实刘官桥欠青顶公司债务。昆明莹熙公司曾就同一债务起诉后蹊跷撤诉,农民股东李某质问:“凭空捏造的债权,怎能让法院强制执行?”
03 农民集体资产遭“骨折价”抵债
2018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将刘官桥名下资产强制处置。这些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实为52户农民集资成立的云南锦桥公司核心资产,包括:
| 资产类型 | 产权证明 | 市场估值 | 抵债价格 |
|----------------|--------------------------|------------|----------|
| 工业用地 | 师国用(2009)第0140号 | 1400万元 | |
| 厂房及其他资产 | 师房权证字(2009)第14674号| 600余万元 | |
| **合计** | | **超2000万**| **↓270万** |
股东联名申诉书揭露:评估报告仅对2400㎡土地估值,4600余㎡核心土地未纳入评估范围。52户农民痛心疾首:“法院明知资产属于锦桥公司(有[2021]云0323民初1031号判决书为证),却纵容270万贱卖!”
04 三重程序违法撕裂司法公信
案件暴露严重程序违规:
证据采信矛盾
最终还款协议(2014年《抵押贷款使用及还款协议》)第七条载明“李丽琼需赔偿刘官桥40万元”,庭审中原被告均认可其真实性,但判决书未采纳。
执行严重违反最高法规定
土地评估遗漏4600㎡,严重背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法发[2016]401号)严禁“低估贱卖”精神;
农民救济通道被阻断
捏龙村村民在执行现场举着股权证哭诉:让我们52户人血本无归!
05 结语:司法天平向谁倾斜?
当价值4600㎡土地被“蒸发”于评估报告,当农民集体财产缩水86.5%抵偿“无凭之债”,一个尖锐问题无法回避:
在检察官关联方利益与52户农民生存权的抉择中,司法如何兑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师宗县法院门前的石阶上,老农用皴裂的手指摩挲着泛黄的《股权确认书》:“我们按了手印的合同,咋就抵不过一纸没原件的借条?”他的身后,锈迹斑斑的厂门上,还残留着半幅褪色的标语:“共同致富”。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16594273457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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